內容提要:核心提示:1月,桂林13歲女生文美先后被3名男子強奸。案發后,涉案的派出所所長呂某等5人被以嫌脅迫賣淫罪、強奸罪刑拘。3月1日,檢方決定逮捕2名主要嫌犯,對2名未滿16周歲嫌疑人不予批捕,稱呂某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逮捕。桂林警方稱,呂某已被停職,等候調查。
近日,廣西桂林市全州縣“13歲女生遭派出所長‘破處’,涉案5人未受懲治”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和網民憤慨。涉案派出所長在被拘留約一個月后,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據桂林警方23日介紹,涉案民警呂某已被停職,等候調查。警方正繼續偵查,如查證屬實,決不姑息袒護。
>>案情 少女連續三天遭強奸
據桂林市公安局新聞科科長劉青介紹,1月20日,全州縣一名初中一年級女學生在家人陪同下,到全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于1月17日至19日被三名女子誘騙、脅迫,先后被帶到縣城的三家賓館被三名男子分別實施強奸。
據13歲的文美(化名)回憶,1月17日下午,她放學回家途中,突然被3名女孩子(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她校友,已輟學)及一名男青年截住,強行帶上微型車,拉至全州縣城一家賓館。幾經軟硬威脅,文美最后屈服。文美說,3名女子還有“上家”。行事前,為首的女子要求她謊報年齡16歲,不得反抗,還說第一個接待的客人就是“公安”。當晚,她被帶至全州縣城一家酒店與一名約30歲的男子發生性關系。1月18日晚,在要挾下,她又遭一男子強迫多次發生性關系;1月19日,她又被一男子強迫發生性關系。之后,她才被送回學校。
此案披露后,引起大量網民關注,呼吁有關部門給受害人一個公道,給公眾一個真相,嚴懲違法者,還法律尊嚴。網民質疑,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為首者是該縣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長,為何派出所長在被拘留后仍逍遙法外?
>>查辦 派出所長未被批捕
劉青說,接到報案后,全州縣公安局立即以強奸案開展偵查,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取證,先后對蔣某、呂某等5名涉案人員以涉嫌脅迫賣淫罪、強奸罪依法予以刑拘。其中,涉案人員呂某為全州縣公安局民警(派出所長),因案涉本局民警,全州縣公安局遂將案情上報至桂林市公安局和全州縣檢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指定桂林市雁山公安分局受理該案。2月24日,雁山公安分局對犯罪嫌疑人蔣某、呂某等5人分別以強奸罪向雁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雁山區人民檢察院于3月1日作出對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對另外2名未滿16周歲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對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予逮捕。
桂林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蘇奇解釋稱,全州縣東山鄉派出所所長呂某因涉嫌強奸罪移送雁山區檢察院審查批捕,因現有案件事實和證據未能達到充分證實其涉嫌犯罪的程度,未能達到法律規定的逮捕條件,雁山區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準逮捕。
>>表態 專案偵查決不袒護
3月23日,桂林警方有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說,桂林市公安局對此案極為重視,在檢察院做出對犯罪嫌疑人呂某不予逮捕的決定后,市公安局已抽調刑偵、法制等部門專家介入此案,繼續收集相關證據,進行專案偵查。如查證屬實,決不姑息袒護。
據了解,目前,涉案民警呂某已被停職,等候調查。2名未滿十六周歲的犯罪嫌疑人因情節較輕,批評教育后已釋放。
文美父母說,遭到性侵后,女兒已經無心學習,心情沉重,精神恍惚,生活在痛苦不堪之中無法自拔,甚至有輕生的念頭。這起威逼強奸事件,給整個家庭蒙上了陰影。對于父母而言,期待嚴懲罪犯,但如何讓13歲的女兒走出人生陰影,這才是最困難的。
文美父親說,這個案件涉案人員歸案的只是部分人員,聯系客人的“頭目”和外號“鴨婆”的女子并沒接受調查。受害者家屬希望公安部門嚴懲犯罪分子,給受害者完滿的交代。
據新華社電